附件11.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普查记录表普查类型:□该主体已入数据库 □该主体未入数据库序号项 目填写要求内 容 (已有数据记录核对无误后划需新增或修改补充的直接填写)1主体名称必填 2生产地址必填 县(市区) 乡(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