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系综合测评条例(修订稿)为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评分情况根据《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细则一品德分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60分包括以下六项内容每项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每项满分为10分(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