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