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司法局设立依据:中机编〔2010〕163号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4.《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四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