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研发设备补助发放服务指南(依申请类)一办理依据《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第三条:省市(县)联动支持企业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先行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再由省按不高于市(县)的额度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第四条:对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省市(县)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