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公布 根据2016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