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闽知管【2012】10号)申报主体:在福建省区域内(计划单列市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专利权中小企业贴息金额:贴息资金每年核拨1次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注意事项(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贴息的原因): (一)质押专利为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