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城市更新工作发挥地价杠杆对城市更新的推动作用释放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
附件2江门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计收方法为进一步加强江门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价格管理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新一轮基准地价制定本方法为江门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补交地价以及其他情形的地价管理业务提供依据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参考价制度加强土地市场的地价动态监测通过对房地产市场的实时调查建立房地产用途的出让地价市场参考价实时
阳江市市区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补缴地价计收办法第一条 为优化土地市场配置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三旧改造项目用地补缴地价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阳江市市区指江城区阳东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条 三旧改造项目用地协议出让补缴地价款计收方法根据《广东省人民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