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校教发【2010】101号关于对部分学生学业警示的决定根据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8] 81号文件)经对070809级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统计核对后决定对不及格课程学分在40学分(含)到60学分之间的学生做降级处理不及格课程学分在20学分(含)到40学分之间的学生做警示处理名单见附件降级和警示学生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本学期未选的可以补选)降级学生禁止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