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校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教学科研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人员出入校门制度一本校师生员工进出校门应佩戴校徽或主动出示有效证件二各类培训班非学历学习班学员凭在校培训(学习)的相关证件出入校门三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各类聘用建筑工程施工固定送货租用场地房屋的人员等以及在校内居住的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