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3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随进境栽培介质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境的除土壤外的所有由一种或几种混合的具有贮存养分保持水分透气良好和固定植物等作用的人工或天然固体物质组成的栽培介质第三条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进境栽培介质的检疫审批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境栽培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