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公 告2010年 第4号《呼和浩特海关对常驻机构及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已经关长批准现予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公告》(2010年第1号)届时予以废止附件:呼和浩特海关对常驻机构及常驻人员征税进境机动车辆管理办法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常驻机构 常驻人员 车辆管理 公告 本关:关(葛王孙高)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