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估标准(试行)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 HYPERLINK =e7bb84e7bb87e7a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