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共同体及其行为规范1 科学共同体概念的提出:20世纪40年代英国科学家波朗依提出了科学共同体概念:今天的科学家不能孤立地实践他的使命他必须在各种体制的结构中占据一个确定的位置……每一个人都属于专门化了的科学家的一个特定科学家的这些不同的共同形成了科学共同体 20世纪50年代社会学家希尔斯指出:科学共同体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有自己的规则有自己的权威这些权威通过自己的成就按照普遍承认与接受的标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篇 科学技术与社会(一)科学技术的社会活动 一科学技术的社会系统1.科学共同体2.技术共同体3.科学技术社会系统的结构4.科学技术界社会的层次1科学共同体由科学家形成的群体(1)小科学与大科学小科学:主要是个人为形式的科学认识活动例如伽利略拉瓦锡等早期科学活动的形式大科学:科学是许多人及组织共同进行的认识活动例如制造原子弹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讲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及其发展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总观点总看法一科学技术的社会组织1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行为规范(1)普遍主义即深信科学的真理具有普遍性是放之四海而皆准(2)公有主义即承认科学发现本质上是社会合作的产物它属于整个科学共同体以至社会科学家无权独占他的科学发现科学发现奉行公开原则科学家所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