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易出错点(一) 一般来说民法学考试中易出错点主要是对一些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的区分和对一些相联系的法律制度的理解考生复习时要善于将那些相关联的概念或制度进行比较通过综合分析深入理解有关的概念和制度的含义下面是考生在考试中常出现错误的地方 1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考生要注意民事法律行为只是民事行为的一种是合法行为民事行为不仅包括民事法律行为(
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易混淆概念点拨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1.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考生要注意民事法律行为只是民事行为的一种是合法行为民事行为不仅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合法行为)也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不合法民事行为)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合格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
第一章 绪论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
201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点拨 对历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婚姻法近年来在民法考试中所占比重也是比较大了婚姻法知识和社会生活社会热点密切联系希望考生给予重视今天我们为大家点拨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婚姻法希望帮助考生更扎实的做好民法学备考在这部分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三个问题 一无效婚姻 1.无效情形 (1)重婚的 (2)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达到婚
1民法的调整原则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可能会觉得其内容比较空泛或者比较简单但这一问题不仅是考生应当复习的重点也是大多数考生可能难以掌握的问题在复习民法的调整原则时考生不仅要理解各原则的含义还要对民法中的其他制度比如合同法和法加以理解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不同于无效民事行为也不同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它们之间的区别考生应当能准确理解还应当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中所确认的
重点一:民法总论重点知识: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等重点举例: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二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专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提供服务一类行为(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等)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三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 ★★★简答)(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 务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之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分 考试时间为 150分钟 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包括主体论和行为论) 约20 物权 约14 债权 约26 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约26 民事责任 约14 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判断题 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3小题 每小题8分共
201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习题来源:考试大???【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2011年7月3日 1.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 C.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 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 【答案】A 解析: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BCD选项都不完全 2.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
2014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重点) 民法是政法干警考试的重点科目考生们要掌握于心民法学是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民法的总论又是学习民法的基本理论该部分学习得好坏程度直接关系到后面几大部分的学习所以总结民法学的重点内容做到有侧重的复习才能有事半功倍的功效在此淮安公务员考试网(_id=kr11405)将民法学的重点知识进行系列讲解 民法学总论部分包括了民法的一些重要制度学好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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