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中的几个问题最近代理了几起离婚诉讼遇到了一些问题也整理了一些思路现发表出来与大家共享关于瑕疵登记问题《婚姻法》规定了无效结婚登记的四种情形但现实生活中未必完全按照婚姻法的条条框框照搬比如一方未到场只有一方到场领取了结婚证后来未到场的一方诉请婚姻无效怎么办一般而言从民法的角度来讲会以该情形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无效以外的情形而直接驳回起诉(且一审终审)当事人也有可能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该
离婚诉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如果您准备离婚您必须想清楚的问题 离婚正如结婚一样是人生中的大事应当非常慎重许多人因为感情烦恼心情不好思想比较混乱很难静下心来理性面对因此如果您准备离婚您应当想清楚以下五个问题: 一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看看婚前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婚后的感情生活是否和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继续生活有无和好可能如果确实破裂您才可以给自己做一个决定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离婚也许是
关于离婚的几个问题最近有很多问友在问关于离婚的问题小编对近期问题进行汇总希望通过这篇资讯解答问友的一些问题????离婚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无疑是沉重的古语有云:宁拆三座庙不毁一桩亲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能陪你走过婚姻殿堂的人不一定能与你白头偕老?离婚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我国现在情况下实行的是登记婚姻制只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认可的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而与登记婚姻相对的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没有 配偶
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技巧 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
诉讼离婚中的变更抚养关系问题这里的扶养与抚养是有区别的婚姻法对抚养和扶养赡养分别加以了规定其所规定的扶养是狭义的扶养本文所称的扶养是狭义的扶养即夫妻间的扶养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 那么在办理变更扶养案件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关于夫妻这间的扶养关系 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是指妻子之间互相扶助互相供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该类扶养关系有以下特点 1夫妻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人身关系始于结婚终于
离婚诉讼的几大误区??在办理离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或者解答有关婚姻的咨询时经常有当事人询问一些比较让人诧异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十分的普遍尤其是在农村现笔者根据自己办理离婚案件及接受咨询的情况对这些误区进行列举及作相应的解答:? ? 一 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
离婚诉讼的几大误区??在办理离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或者解答有关婚姻的咨询时经常有当事人询问一些比较让人诧异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十分的普遍尤其是在农村现笔者根据自己办理离婚案件及接受咨询的情况对这些误区进行列举及作相应的解答:? ? 一 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
论离婚诉讼中的反诉内容提要:反诉是现代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在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相互矛盾的判决实现诉讼经济等均有裨益因此现代各国的民事诉讼中几乎都规定了这一制度我国也不例外在民事诉讼中明确规定了反诉制度但离婚案件作为基层法院一种主要的民事纠纷在审理的过程中是否也像普通的民事案件一样同样适用反诉制度呢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婚姻纠纷案件系混合之诉在任何情况
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离婚诉讼技巧策略 每一个人都不愿意遇到离婚官司如果不幸遇到一般也只有一次因此绝大多数当事人在打离婚官司时是第一次上法庭对于冗杂的法律程序以及复杂的举证规则许多当事人往往云里雾里不知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几个问题 赵永纯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已引起理论界和司法界的普遍那么如何理解出庭证人的范围如何把握证人出庭的条件如何规范出庭作证的程序怎样构建行之有效的证人出庭保障制度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出庭证人的范围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是证人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然而由于刑事诉讼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