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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基本背景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依据。根据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从而建立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预防、扑救火灾的能力,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立,进一步增强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及相关灾害的能力。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基本编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编制思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性质、规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港口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指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在港口规划港区内为实现港口功能进行新建改建
消防设施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房装置区域内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中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等管理职能安全环保科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分厂消防设施的管理正常使用及维护保养安全环保科对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竣工验收使用全过程实施监督职能各分厂要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管理内容与要求生产装置区应按办法配
消防管理规定1 目的保障的消防安全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消防管理的控制3 职责 3.1总经理总负责消防工作3.2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消防管理和监督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和监督3.4消防负责人组织火灾扑救工作消防应急分队负责灭火自救4 程序4.1根据消防管理在的作用和重要性确定应急消防分队成员4.2行政部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规定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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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6 号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 ?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于2009年4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分总则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7章49条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切实保障港口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港口设施功能有效使用岸线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港口设施主要包括: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港区道路与堆场仓库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防护设施等及其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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