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到基层就业或服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备案工作的通 知各学院:根据《省财政 省教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09]1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到基层就业或服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备案工作安排如下:一加强宣传 认真组织各学院要通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毕业生等会议认学习领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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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植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
射 阳 县 教 育 局射 阳 县 财 政 局射 教 助 〔2012〕 2号射 财 行 〔2012〕12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全县各有关基层单位: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切实做好201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工作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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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审查一览表序号要 素合格情况不合格情况备 注1补偿代偿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①往届生②定向(含国防生)委培及在校学习期间已全部免除学费的学生×①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避免遗漏②在校学习期间部分免除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偿差额部分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2工作年限签约年限达到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1—2年×就业合同(协议)签约
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生校内贷款偿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贷款办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内贷款还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做好我校2011届本科毕业生校内贷款的偿还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校内贷款偿还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照借款约定借款毕业生毕业离校前必须还清在校期间的所有贷款对确有特殊困难毕业前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学生原则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
关于报送2018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各位同学: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 180号)规定为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代偿基本条件我校应届毕业生(本次
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20XX年在职在岗证明兹有北方民族大学 学院 届 专业(班)毕业生 于 年 月与 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书该生现已在上述签约就业单位工作该单位地址为 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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