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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6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2019 年单选题 2018 年单选题 2013 年判断题)( P37 )【 提示 】 未尽出资义务包括两种形态:( 1 ) 未履行 出资义务即完全未履行( 2 )未 全面履行 出资义务即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一)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认定情形规定要点规定细节作价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未经依法评估先评估后认定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其他股东或者债权
47_股东未尽出资义务(2)、股东抽逃出资、组织机构概述︱ 基础精讲班-黄洁洵1网上 47_股东未尽出资义务(2)、股东抽逃出资、组织机构概述 ︱ 基础精讲班-黄洁洵榴风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20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这笔资金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现夏妻所
47_股东未尽出资义务(2)、股东抽逃出资、组织机构概述 ︱ 基础精讲班-黄洁洵 4中级会计师权威押题已经开课购买联系:203256902通过率高,考生必看! 考点6: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大纲要求:掌握)(P68)5名义股东抗辩(1)债权人以登记于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不得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
第 PAGE 10页 共13页(更多:)第 2单元 的设立【考点框架】考点 5 :的设立方式(★)( P187 )考点 6 :设立的行政手续(★)( P165 )(一)前置营业许可1 .设立许可是指的设立本身就须事先获得主管部门许可例如设立证券应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许可2 .经营许可是指仅就经营范围内的某个或若干营业项目申请许可例
第 PAGE 13页 共13页(更多:)第 2单元 的设立【考点框架】考点 5 :的设立方式(★)( P187 )考点 6 :设立的行政手续(★)( P165 )(一)前置营业许可1 .设立许可是指的设立本身就须事先获得主管部门许可例如设立证券应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许可2 .经营许可是指仅就经营范围内的某个或若干营业项目申请许可例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4 讲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二)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1首次出资 【思考】张某、李某、王某共同组建了 A 。李某、王某已足额缴纳出资,张某认缴未出资金额为 80 万,利率为 10%。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A 欠了 B 100 万,欠了 C 50 万,却赫然发现自己账面只有 10 万。 【问题 1】B 先下手为强,准备追债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3 讲抽逃出资、名义股东与实际投资人 4抽逃出资(1)抽逃出资的情形(2017 年简答)成立后,、股东或者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 损害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③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④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1]是指在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行为发生在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成立前即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成立那么则属抽逃出资 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1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2 页买新课X: 第 01 讲未履行出资义务 VS 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会议制度:有限 VS 股份等【考点 1】子 VS 分 子 分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 × 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独立承担 总承担 是否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 【考点 2】登记管理 情形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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