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2 页买新课X: 第 11 讲 民事诉讼管辖 (三)民事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2022 年调整)(1)基层人民法院原则上管辖第一审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及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4)最髙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6 页 第 11 讲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 (二)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 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示例】张三(被告)逾期不清偿欠李四的借款,李四(原告)对张三提起诉讼,应在甲市张三(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6 页买新课X: 第 11 讲 诉讼时效 (五)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举例】 诉讼时效的特征(1)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 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起诉权√(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 抗辩。抗辩权√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 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解释】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05 讲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诉讼管辖高频考点 5:民事诉讼管辖与程序(★★★)【近三年出题频率】2019 年判断题;2020 年单选题、判断题;2021 年单选题、判断题【主要命题方式】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关键考试内容及典型例题】(一)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 3 人以上的单数(一审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10 讲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基本制度及管辖 考点 32 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 (平等主体)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归纳】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项目法律关系争议种类举例民事纠纷案件物权关系、债权关系、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一章总论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4页?考点18: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2020年单选题判断题2019年判断题2018年单选题多选题2017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5年判断题2013年多选题)(P17)【例题35?多选题】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张
第 02 讲 民事诉讼【考点 12】地域管辖类型 管辖法院 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 特殊管辖 合同纠纷 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票据纠纷 票据支付地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标的物所在地 人身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住所地 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 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 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 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 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航空器最先降落地 专利纠纷 知识产权法院 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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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讲诉讼管辖与程序高频考点 4:诉讼管辖与程序(★★★)【近三年出题频率】2018 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2019 年判断题2020 年单选题判断题【主要命题方式】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关键考试内容及典型例题】(一)诉讼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项目具体内容一般情况被告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 1 年的地方但公民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9 讲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案件审理模式、诉讼管辖 二、民事诉讼★★★(一)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二)案件审理模式 诉讼案件 非诉案件 审理方式 一审 二审 一审终审 独任制 审判员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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