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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u H P O t5 Y4 H1.目的 _ m: o : 8 u D) V对产品进行有效的标识在有追溯要求时确保产品具有追溯性( X q a8 s8 C: Q l( i {4 L1 d: L9 } h( w7 e2 R2.适用范围9 E8 P h- z2 V e7 p y r _? ? 适用于本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4 _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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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第100号令《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00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局? 长?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QKF-B61-2012目的编制本程序的目的在于确定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方法步骤和内容防止不同种类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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