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12月30日 17时24分 12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土地房产 住宅区 居民落户 石家庄市人民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政发[2009]44号各县(市)区人民市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
大庆市城市居民居住区环境管理办法令第1号2006-07-13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和《黑龙江省居民居住区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区域内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本办法所称居民居住环境是指居住小区居民楼院
石家庄市市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地区】河北省【失效日期】【颁布单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时效性】已被修正【实施日期】【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经营与贸易????第四章??管理与服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市区
一:各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区要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则建立社区活动中心完善服务功能社区活动中心应具备4室(党团活动室便民服务室图书阅览室警务室)3站(劳动保障工作站卫生服务站留守学生服务站)2店(农资放心店放心商店)1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在完善内部各站室的同时还应完善公共公益设施主要包括:2栏(公开栏宣传栏)和1广场(文化健身广场)等二:各农村新型社区要适时成立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是村民
《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居民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盐城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综治公安
石家庄市人民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规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市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规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一月八日石家庄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保障民主决策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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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一适用范围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乡村规划区中确定的集中居民点除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住宅是指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申请并经依法批准使用批准的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的自用住宅二办理程序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分为两种情形办理程序分别为:(一)农村村民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只需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乡村
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住宅区的管理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区是指以住宅房屋为主并有相应配套的公共设施及非住宅房屋的居住区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住宅区内的各类房屋和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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