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收回土地条例二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124章 收回土地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124章 第5条拥有权归还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1998年第29号第32及105条 在1个月届满或在根据第4(3)条授权的较长期限届满时除根据第4A条藉协议购买的土地外有关的其他土地─ (a)如属土地的不分割份数则须归属财政司司长法团所有而任何建筑物或其部分的使用权与占用权如附带于该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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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八摘要:本条例旨在就收回土地设定地役权或权利和行使其他权力以协助地下铁路的建造及营运而作出规定并就补偿因行使该等权力而造成的损失订定条文按《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就根据该条例收回土地所造成的权利或地役权终绝而订定的基准 (由1998年第29号第59条修订)如毗邻或相连的土地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收回有权就根据该条例收回土地所造成的
第495章 新界土地交换权利(赎回)条例四摘要:本条例旨在就向土地交换权利拥有人就土地交换权利支付赎回款项就于土地交换权利下对所具有的权利的终绝以及就附带及相关事宜订定条文 每平方 面值 1976年2月1日至 1976年6月30日 每平方 每平方 面值 1976年7月1日至 1976年12月31日 每平方 每平方 面值 1977年1月1日至 1977年6月30日 每
第123章 建筑物条例二摘要:本条例旨在就建筑物及相关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造订定条文就使危险建筑物及危险土地安全订定条文以及就相关事宜订定条文 建筑物拥有人(building owner) 指意欲兴建新建筑物或改动现有建筑物的人包括建筑物拥有人的代理人及建筑物拥有人所委任的认可人士 (由1990年第91号第2条修订) 建筑师注册管理局(Architects Registration Board)
第473章 土地测量条例四摘要:本条例旨在就从事土地界线测量的土地测量师的注册及纪律事宜土地界线测量水准的管制事宜土地界线记录的设立事宜以及就其他有关事宜作出规定 第V部 纪律审裁委员会及纪律程序 (1)为根据本部进行研讯须委任一批人士组成一个委员团称为纪律审裁委员团 (2)委员团由下列人士组成均由行政长官委任─ (a)3名并非公职人员的认可土地测量师而他们─ (i)须曾在香港的土地测
第150章 新界土地契约(续期)条例二摘要:本条例旨在就某些新界土地契约的续期事宜订定条文 (iii)任何相互契诺权利地役权租约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其他负担(b)在紧接续期期间前适用的相同契诺原权益保留条款新权益保留条款约定条件但书及声明(包括重收权)但缴付租金的新权益保留条款及契诺除外 (c)关于以下各项的新权益保留条款─ (i)除第(ii)节另有规定外指根据《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5
问题:我们为什么要纳税复合税制(二)税收的职能2)纵向公平指税收应当有利于经济的有效运行通过税收将社会资源由纳税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若经济活动因此受到干扰和阻碍即形成税收的额外负担若经济活动因此而得到促进和发展即形成税收的额外收益使税收的额外负担最小而又额外收益最大便是税收效率的基本要求3使用费的基本概念与内涵2)劳务补偿型费用它是指对自然资源如荒滩旷野没有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的开发例如平整土地作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00年11月1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土地
第1128H章 土地注册规例二摘要:第1128H章 土地注册规例的主要内容 (a)文书的日期(b)文书的性质及诉讼编号(c)各方的或名称以及他们在受影响或拟受影响的土地及处所所占的各别份数和身分(d)藉该文书申索追讨或保证的款项(如有的话) (1992年第56号第17条)(e)对受影响或拟受影响的土地及处所的描述包括地段编号和地址(f)由文书(即注册摘要的标的)偿付或解除的待决案件判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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