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要件积极要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如:双方的合意须达到法定婚龄1契约说:代表人物康德 独立的意思主体的当事人(即夫妻)立于平等地位且由于当事人自由意思而其意思业已合致者当即发生夫妻权利义务关系据以拘束婚姻当事人与普通法上的契约性质上的区别:应具备一定的方式当事人无法自行变更婚姻效果因婚姻可发生特殊的身份法上的效果因欺诈或误解而导致婚姻无效时需要有力的证据权利义务无让与性特征是男子
是指因违反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而是一种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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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约 给付彩礼方提出解除婚约的彩礼价值在2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按照60返还价值在1万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按照70返还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则全额返还 接受彩礼方为结婚做了准备可以将准备的嫁妆抵算返还具有纪念意义的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双方当事人能确定其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且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已经不存在的按上述返还彩礼比例计算返还现金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其性质样式规
离婚制度郑州广播电视大学张金平2010年6月第四章 离婚制度【教学安排】讲授4课时 重点是协议离婚 【教学内容】一理论讲授 讲授以下内容 第一节 离婚的概述 第二节 协议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二案例讨论 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离异的父(母)支付出国的费用【教学要求】 1了解离婚制度的基本概念 2掌握协议离婚的条件和不予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 3掌握诉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述 离婚制度的重要性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婚后不仅要解除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还要变更抚养教育子女的方式对社会家庭以及当事人均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因而古今中外的婚姻立法都对离婚作出专门规定一婚姻关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婚姻关系终止即婚姻关系的消灭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婚姻关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亲属法学第五章 离婚制度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婚姻终止的概念和离婚制度的沿革熟悉离婚 的法律程序掌握离婚的原则界限和法律后果重点与难点:离婚程序和法定理由离婚的法律后果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离婚救济措施探讨1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述婚姻终止的概念原因离婚的概念特征种类概念特征离婚与婚姻无效可撤销的区别种类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2第
2离婚与法定别居的区别法定别居是外国立法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由当事人申请经法院裁决从而解除夫妻同居的义务但保留其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与法定别居的区别主要如下:(1)法定别居只解除夫妻同居义务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别居期间双方均不能再婚否则视为重婚而离婚则为完全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唐律疏议》的解释构成义绝的有以下五种情形:第一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杀妻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第二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
? 导入案例婚姻终止两种形式(二)我国离婚制度的历史发展1.我国古代的离婚制度我国古代离婚制度的基本特征:1)与宗法家族制度相适应--------制度上2)提倡女子从一而终------封建礼教上3)实行专权离婚主义制度----封建法律上4)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基本特征上(2)和离和离又叫两愿离婚类似于今天的协议离婚唐律宋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唐律.疏议》:若夫妻不相安谐谓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第三章 结婚制度3对于总论理论部分的回顾基本概念婚姻家庭亲属(亲等和亲系)属性与功能婚姻家庭的属性婚姻家庭的职能亲属的法律效力历史追寻一夫一妻制确立的历史过程与现实需要对于婚姻家庭法概论的回顾名称的争议形式的争议法律地位的争议基本原则以及禁止性规定的重要性五项原则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违反一夫一妻的行为违反保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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