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犯罪中的行为过限 共同犯罪理论是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刑法理论历来有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之争其实质是关于共同犯罪本质的争论我国刑法不承认行为共同说不承认过失共犯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此款规定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即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有的共犯者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范围单独实施其他犯罪由于其他共犯者对此缺乏共同故意因而
引言在刑法理论中共同犯罪是个非常复杂的领域有刑法学的迷宫之称而研究共同犯罪的同时我们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况:数人共同实施某种犯罪在实施共同犯罪的过程中个别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对于该个别实行犯实施的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我们将其称之为实行过限行为共同犯罪实行过限行为实质上是个人行为但是出现在共同犯罪中往往带有团体行为的面纱具有团体行为色彩这就需要把过限行为从共同犯罪行为中区分开来明确行为人
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 摘要: 单位犯罪如何承担刑事责任连云港著名的刑事律师连云港刑事律师咨询欢迎阅读: 关于单位犯罪如何承担刑事责任连云港著名的刑事律师为大家总结如下: 如果遇到刑事辩护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到法律直通车找我们的专业刑事律师在线咨询法律问题 单位犯罪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
共同犯罪中共同致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陈明国 裁判要旨 共同犯罪中共同致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仅起诉部分共同致害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致害人为共同被告 案情 1999年6月15日23时许邱书勇因对陈其林的同伴调戏其妻李斌不满即邀约聂志海唐朝贵唐国勇姚志勇黄龙军杨中华(均另处)等人进行报复并吩咐唐国勇姚志勇准备工具后邱书勇指使同伙在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二职中附近对陈
试论单位犯罪中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衔接 [案例]: 被告单位:上海A实业有限 诉讼代表人B上海A实业有限临时负责人 被告人C湖南省邵阳市A实业有限总(上海A实业有限系该总的子)法定代表人案发前负责上海A实业有限经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被告人C负责经营期间被告单位上海A实业有限非法购入印有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记和字样的泰白R-930钛白粉仿冒包装袋并将自己加工
#
编号: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摘 要单位犯罪是人类社会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作为一种区别于自然人犯罪的特殊犯罪类型己成为现代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惩治单位犯罪的刑事法律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单位犯罪呈蔓延之势严重破坏了我国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国1997年刑法典全面确立了单位犯罪承
论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 【摘要】共同犯罪是刑罚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疑难而复杂的问题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态对刑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共同犯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形态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社会危害性远超过数个单独犯罪的简单相加且共同犯罪人的责任问题也相对复杂它不是多个单独犯罪的简单相加因此共同犯罪犯罪事实的复杂性不仅表现为多人共犯一罪而且更为充分地表现为各个共同犯罪人在整个共同犯罪活动中的作用不同这两个方
醉酒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然而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对醉酒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有了新的说法笔者在十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就曾先后遇到三起因醉酒犯罪而被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案件 案例一:1997年春犯罪嫌疑人葛××酒后盗窃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摩托车经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鉴定认为葛××属急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