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羁押第七节??其他规定第七章??立案撤案第一节??受案第二节??立案第三节??撤案第八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安部部长 ? 孟建柱建柱 ? ? ? ? ? ? ? ? ? ?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标题】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有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公安部 【颁布日期】 19870310 【实施日期】 198703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刑诉执行程序 【文号】 :8080china_qklqresult_=7387 l 0ch0 第一章 通 则 :8080china_qklqresult_=7387 l 0ch1 第二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前后对照表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修订前修订后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统一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比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 管辖第三章 回避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 证据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六节 羁押期限 第七节 其他规定第七章 羁押第八章 立案破案销案 第一节 受案 第二节 立案 第三节 破案销案第九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颁布日期:20121219 实施日期:20130101 颁布单位:公安部 HYPERLINK :=4order=4result=c3A5Ctemp5Ctbs5CC3082142Etmppage=allindexf=field=transword=B9ABB0B2BBFAB9D8B0ECC0EDD0D0D5FEB0B8BCFE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培训材料第一部分 一般程序一行政案件来源:检查发现举报投诉移送火灾事故调查发现同级或上级机关交办等二对各种案源的处理:填写《受案登记表》进行初步审查并视情处理(一)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调查处理:1有违法事实2需要追究行政责任3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二)不予受理: 不属于本公安消防机构管辖告知报案人(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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