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1 - 南化建司劳〔2013〕1 号关于调整员工健康保障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机关各部、室: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员工福利待遇规定》(南化建司〔2008〕11号)第二章第十一条“健康保障”中的员工体检规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一、人员范围适用于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 南化建司劳[2010]1号关于下发《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劳动用工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机关各部、室: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解决作业层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南京南化建设有限章程》第三十五条第六款、第五十一条第四款,总经理拟定了《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劳动用工管理补充规定》。这项管理制度经首届董
3 南化建司劳[2012]1号关于实行相关执业资格津贴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机关各部、室:为加强和规范执业资格的管理,以满足资质、经营及人才储备需要,鼓励员工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经研究,对员工个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以名义注册的实行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300元/月;注册造价工程师300元/月;注册会计师300元/月;PMP(项目管
73 南化建司劳〔2008〕1号关于增设“考核工资”单元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厂,机关各部、室:依据南京南化建设有限章程第三十五条第八款,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按照南化司劳[2008]10号文,参照文件规定实施调整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现将《南化调整增加职工工资收入实施方案》(南化司劳[2008]10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要求在2008年元月31日前将增资部分补发到位。附件:
5 南化建司劳[2009]1号关于下发《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员工带薪休假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机关各部、室: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员工福利待遇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带薪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员
7 南化建司技〔2013〕1号 关于下发《加强焊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中心,机关各部、室:为了增强整体实力,满足项目部、分对焊接工艺评定、焊工取证和焊工培训的需求,对焊接培训考试中心的硬件和软件进行了较大的投入 ,目前焊接培训考试中心的基础设施和资质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不但能满足本施工现场对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考试取证和焊工岗前技能考试的需要,也有能力
13 南化建司物〔2013〕1号 关于印发《南京南化建设有限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中心,机关各部、室:《南京南化建设有限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暂行)》经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望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南京南化建设有限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暂行)》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南京南化建设有限
9 南化建司劳〔2008〕3号 关于印发机关各职能部门职责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厂,机关各部、室:根据《关于设置南京南化建设有限组织机构的通知》(南化建司〔2007〕1号)文件精神,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南京南化建设有限机关各职能部门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部室依据新的职责规范开展工作,遵照执行。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印发机关职责通知南京南化建设有限
5 南化建司劳〔2008〕6号 关于2009年度员工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子)、机关各部室: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南化建司[2008]11号文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状况,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员工带薪休假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带薪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
4 南化建司劳[2009]2号关于加强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培训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各项目部、分(子),机关各部、室:为加强和规范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的培训和管理,以满足资质及人才储备需要,提升的管理实力和员工自身素质,制定本规定。一、培训对象项目经理、副经理、施工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二、培训方式组织集体培训和员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三、奖惩1、在一个报考周期内,凡经集体培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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