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4年修正)?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正)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受案范围 第三章??管辖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证据 第六章??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审理和判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十二讲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程序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共同诉讼人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再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授课大纲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学习重点辅导 主讲人 王芬 第一编 导论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本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是:明确行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特点了解行政法的法源分类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行政法律关系其教学内容包括: 1行政的涵义(指公共行政而非一般行政) 2行政法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版式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十五章行政处罚概念与特征一概念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二特征1以惩戒为目的--区别于行政强制2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区别于刑罚3对象是行政相对人4外部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立法模式1统一立法模式——德奥中2分散立法模式——法日3我国的沿革计划经济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编 导论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经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分为:横向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无隶属关系纵向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一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 行政关系是典型的纵向法律关系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224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四川警察学院20224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目 录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 行政主体第四章 行政机关第五章 其他行政主体第六章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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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状:刘永胜主任律师江苏钟山明镜(无锡)律师事务所:13961707865上诉人:XXX有限住所:XXXXX法定代表人:XXXX 该董事长被上诉人: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无锡市南苑新村16号法定代表人:XXXX 该局局长上诉人因不服被上诉人工伤认定一案不服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05)南行初字第16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05)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行政诉讼法解读 行政诉讼法:规范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一)立法宗旨有所调整1.正确审理行政案件 → 公正审理2.解决行政争议成为行政诉讼基本功能3.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新《行政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的学科旨趣在于检讨行政如何受到法的拘束以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 ——翁岳生《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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