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含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审查同意操 作 规 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含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审查同意2.性质:行政许可审批二设定依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30号)第九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司法部????1994-07-02 本法规已被《司法部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失效失效日期为2000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33号)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已经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司法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 萧 扬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条件和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请人 受理申请机关 受理申请日期 山东省司法厅制 : 申请书XX市司法局: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注明拟采用的组织形式)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条件
新《律师法》即将实施我想个人开办一家律师事务所请问如何办理设立手续是否可以聘请其他执业律师为个人所执业敬请回复特别感谢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章程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其中流动资产不少于5万?元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5有3名以上执业满3年且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执业律师申办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呈报材料目录2申请书3律师事务所章程4合伙协议
2009年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一北京代表处 1澳大利亚万盛国际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MALLESONS STEPHEN JAQUE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AUSTRALIA)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8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史卫(Wei Shi) 地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指引一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三)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四)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五)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六)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二设立条件(一)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
#
#
#
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办法(国专发法字〔1998〕第11号 1998年1月16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专利局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状况和执业纪律等事项进行年检 专利管理机关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依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 第三条 凡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设立或开办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