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1. 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2. 对在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3. 行政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2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3 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 月15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 年5 月1 日起施行部长 张文康2002 年3 月28 日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毛 洁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程序主要内容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程序:受理 职业健康检查 健康监护结果分析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主要内容: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依据 1.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管理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第四条 用人单位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职业健康监护有关问题探讨内容提要1职业健康监护法律法规2职业健康监护质量管理体系3职业健康监护流程4职业健康监护有关文书5职业健康监护评价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定义 职业健康监护是通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进行医学观察和检查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职业健康监护 技术规范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 余向东2008年4月25日原<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3号令2002年3月15日通过 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内容包括管理办法正文和三个技术性附件: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职业健康检查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表>应用5年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总务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承担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1总医院体检科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人事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调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价差费用由承担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普通体检这里的劳动者是仅指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职业健康监护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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