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 1合作原则 2通知和磋商原则 3评估有害预防和消除损害后果原则 4预防和消除损害后果原则第四节 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一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免除(一)同意(二)国际不当行为的对抗措施(三)不可抗拒和偶然事故(四)危难与紧急状态二国际损害责任的免除 1由于暴乱战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 国际法律责任The International Responsibility of States [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主要要求了解国际法律责任的特征国际不当行为和国际损害行为的责任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以及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要求掌握一国对其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的确定解除不法行为性等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重点和难点]国际不当
(3)被违背的义务是对包括该国在内的一国家或对整个国际社会承担的义务而对此义务的违背彻底改变了所有其他受到影响的国家对进一步履行该项义务的立场受害国就其所受损害向责任国援引责任时必须将其要求通知该责任国受害国在通知中可具体指明:责任国应采取何种行为来停止其持续进行的不法行为以及应采取何种赔偿形式 受害国援引国家责任须满足两个条件:①适用国籍原则即援引一国的责任必须依国籍要求的有关规则进行
法律责任概要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三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主刑 附加刑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声誉罚 财产罚 行为罚 人身罚 三刑事责任1.主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
2010年第 6 期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mercial Law主编 徐春林李玉香清华大学出版社第6章 产品质量法6. 1产品责任法概述6. 2美国的产品责任法6. 3欧洲的产品责任法6.4《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复习思考题本章小结6.5中国的产品责任法第6章 产品责任法 6.1 产品责任法概述6.1.1 产品和产品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国际货运代理交通工程与物流系 物流专业 任课教师:张丽彩 E-mail:zlicai126多思是知识的钥匙勤学是知识的土壤第1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综述1.2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1.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1)作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2)作为独立经营
财经法规精讲第6讲法律责任(二) 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特征 (1)伪造会计凭证行为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2)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采取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应用举例] 伪造会计凭证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管理规定》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托运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托运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报酬的行业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细则》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作为代理人或独立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货运代理人可能以两种身份出现:一是作为客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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