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教学目的] [教学内容] [本章重点] [教学目的]通过学习要求掌握我国破产法的基本规则学会利用破产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实现企业的复兴[教学内容]本章主要介绍了破产的概念与特征破产法的概念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债务人财产债权人会议重整制度和解制度以及破产宣告与清算制度等内容 [本章重
第2单元债务人财产的确定考点4破产撤销权(★★★)(一)破产撤销权积极减少债务人财产1时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法定的积极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主观题必背)2积极减少债务人财产的行为(1)种类(主观题必背)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条件)进行交易的(不论受让人是否善意);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
8 第四节债务人财产四、取回权(2009年单选题,2011、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3、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2016年案例分析题)1一般取回权(1)情形①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只限于取回“原物”)②债务人重整期间,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合法占有的权利人的财产,不符合双方事先约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因管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1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2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要件(1)主观故意故意捏造事实是商业诋毁行为的主观要件捏造人与散布人可能是同一人也可能不是同一人(2)客观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3)后果上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损害(4)商业诋毁行为人与被诋毁人有竞争关系3处理:由受害人提出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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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破产法基础理论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第三节 管理人制度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第五节 破产债权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第七节 重整程序第八节 和解制度第九节 破产清算程序案例分析1 什么是破产4债权人应如何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一 ) 破产终结程序主要有四种方式:其一因和解重整程序顺利完成而终结其二因债务人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三节 企业破产法(二)五企业破产程序(一)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职权主义与申请主义)1.破产申请提出的条件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破产界限(破产原因)破产资格(破产能力)适格的主体适格的方式有管辖权的法院(1)破产界限——又叫破产原因是指法院据以申请或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定事由也即企业在何种情况下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
专题五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案例】2013年6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并于6月10日发出公告,要求甲所有的债权人在10月10日之前申报债权。管理人接手甲后,清理其债权债务时,发现如下事宜:(1)2013年3月,甲、乙两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约定在2013年5月底之前双方各自履行合同义务的50%,并应当于2013年底将各自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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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一)实质要件1破产界限破产界限又称破产原因是指据以对债务人依法进行破产宣告的法定事由2破产能力指债务人可以接受破产宣告的资格3破产障碍亦称不宣告破产的例外指债务人存有破产原因时出现妨碍破产的例外 企业破产案例(一)宣告破产的条件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素质太差无法整顿的2企业在整顿期间由于本身的过错或由于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法院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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