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基础班-陆中宝 4 后续课程获取务必添加号:203256902 考试教材,习题册,课程,考前押题均有。 第二单元 法律行为与代理【考点1】法律行为概述(★)1基本概念与特征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①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行为。②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提示1】建造房屋、拾得遗失物缺乏意思表示要素,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022/3/31打印讲义 4/3买新课X: 2022年中级经济法基础班(三)【考点1】法律行为概述(★)第二单元法律行为与代理1基本概念与特征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 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①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行为。②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提示1】建 造房屋、拾得遗失物缺乏意思表示要素,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事实行为。【提示
【考点 2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特征( 1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2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 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1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行为人与相对人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通谋虚假)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
经济法(2019)考试辅导其它章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7页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18年两份试卷的分值均为45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2015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本章的“表见代理”,2017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本章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2018年的案例分析题涉及本章的“单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5 讲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四、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和效力★★(一)撤销权的消灭情形 民事法律行为 行使期限 欺诈、显失公平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 重大误解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90 日内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一章总论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2页?考点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提示2】三权的区分权利人行使时间行使后果追认权法定代理人在撤销前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转为有效催告权善意非善意相对人在撤销追认前催
第一章 总论基础班-陈小球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4页 第二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历年考情分析题型题量202120202019ABABAB单项选择题211121多项选择题111101判断题000010简答题000000综合题0000
基础班-陈小球第一章 总论不易,买新课X:第 4页 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历年考情分析题型题量202120202019ABABAB单项选择题211121多项选择题111101判断题000010简答题000000综合题000000考核分值40
第一章 总论基础班-苏苏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4页 考点4 无效的法律行为★【学习提示】本考点建议结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学习,区分属于哪一种类型。1种类:(1)因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因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注意】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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