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竹政发〔2004〕46号(2004年7月1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镇规划管理确保城镇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规划包括城市规划及建制镇规划其中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关镇所辖的城西村东门回民村城乡村明清村桥东村莲花村南门村霍河水管处和潘口乡小漩村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绿色城镇发展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3.07竹山竹山竹1规划背景和思路规划背景战略意义规划思路规划范围BACKGUOND竹山县绿色城镇发展规划山Study on green towns development in Zhushan背景分析BAKEGROUND竹山1竹山县绿色城镇发展规划Study on gree
竹海湖游船管理暂行办法竹海湖游船为竹海桫椤景区分直接管理竹海桫椤景区分经理为游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游船管理的全面工作竹海桫椤景区分分管副经理为游船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游船经营安全调度维护湖区卫生和协调等管理工作用船原则是:先接待用船后工作用船先紧急用船后常规用船游船核准调度使用停放的规定1内部工作用船(1)总经理副总经理需用船由办公室联系景区经理或调度主管安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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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竹工商处字〔2017〕30号当事人:邵刚2017年2月28日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宝丰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邵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页岩砖免烧砖制作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无照经营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11月17日开始在竹山县宝丰镇上坝村一组从事页岩砖免烧砖制作销售经营活动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我局工作人员于2017年2月15日对当事人下达
临澧县人民关于印发《县城规划区村(居)民私人建房管理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06〕4号(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各乡镇人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县城规划区村(居)民私人建房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县城规划区村(居)民私人建房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
大竹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交管员)的管理根据达州市人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达市府发〔2013〕4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和交管员队伍状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是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规定聘用的佩带指定标志和执勤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并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7〕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财务金融租赁: 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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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2008〕52号殷都区西郊乡人民关于印发《西郊乡土地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各工作站各村: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引导农村村民节约使用土地合理建房经乡研究决定现将《西郊乡土地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工作站和各村认真遵照执行二00八年九月八日西郊乡农村土地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引导农村村民节约使用土地合理建房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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