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之间借款利息支出如何作纳税调整2009-3-12 10:43 中国税务报 【大 中 小】【打印】 为扩大经营规模2008年一家大型工业制造企业向甲乙丙丁4个非金融企业关联方借款修建厂房具体借款情况为:向甲借款1000万元利率为6付利息60万元向乙借款2000万元利率为7付利息140万元向丙借款3000万元利率为5付利息为150万元向丁借款5000万元利率为8付利息400万元同期银行
#
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涉税相关政策一: t _blank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该规定出自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该规章现已失效二:股东出资未到位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
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46条规定中我们需要理解以下关键词: 一是关联方 二是债权性投资它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债权性投资是需要企业还本付息的融资 三是权益性投资不必还本
#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利息支出应如何填列和调整提问问题:我是下属的房地产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目前共有以下几笔借款: (1)2009年1月由担保我向银行借入1年期贷款5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 (2)2008年1月我向某贸易借款1000万元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为12我与该贸易无关联关系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 (3)2007年1月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是否缴纳营业税问:如果企业之间的借款利率超过银行的是否缴纳营业税税率是多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中第十条规定: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企业间统借统还借款利息营业税如何缴纳问:对于企业统借统还业务借款利息免营业税我想提问的是总向银行的借款需要有借款用途为给子借款的专门的合同吗还是不用管总的借款用途是
解析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方法企业对于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的问题是一个大家非常的问题目前对于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计算所得税前如何扣除的政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1《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列支问答问:企业向个人借款用于解决流动资金的不足,并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确定了利率,请问专家,这部分利息支出能否确定为财务费用,并在税前列支????答:贵所发生的向个人借入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借款属于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其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确定为财务费用,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