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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资格认定核心提示:隐名股东给的正常经营秩序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在经济效益好盈利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主张股东的权利在连年亏损的情况隐名股东又主张债权人的权利隐名股东此项举措严重的损害了的整体利益直接损害了显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我国法院的法官手上握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官打着依法判决的旗号在不同的法院甚至是同一法院不同的法官对同一事实作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屡见不鲜 有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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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从个案看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周继锋 郭琳佳?一据以研究的个案被告成都某酒店由原四川省某机械厂全体股东所属资产分割组建成立2002年1月22日被告经成都市成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贾某原告罗某王某刘某江某均为被告的实际出资人持有股东出资证受有限责任股东人数的限制被告在设立时采用了以贾某管某夏某翁某等48名股东代表持股的形式该48名股东代表经工商登记记载
编号:有限责任瑕疵出资者的股东资格认定——以平衡善意出资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思考论文提要: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若股东在存在出资不到位其股东地位的确认应当分情况而论在到位出资未补足前应当确认原实物出资股东具有瑕疵股东地位在各股东之间其有义务也有优先补足该部分不实出资的权利若原实物出资股东自行补足不实出资后自补足出资之时起即具有完全的股东地位享有完全的股东权利若原实物出资股东拒不补足到位出资而由其他
有限责任的股东资格认定【摘要】在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有着很大的争议而这个问题又存在重大的实践意义如果不明确该争议则很多涉及法的问题都难以解决比如《法司法解释三》中涉及到掀开面纱的争议就以判断何人为股东为前提而如何判断股东资格也应该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角度采取不同的认识因此应当从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关键词】内部关系外部关系章程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的股东
论有限责任挂名股东股东资格的确认诉讼案例 2009-07-19 15:46 阅读41 评论0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 明盛华 股东资格确认诉讼是涉及法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股东资格
股东决定决议时间:2010年6月1日决议地点:办公室参加人员:全体股东议 题:申请成立决 议:决定申办拟由股东李某投资组建xxxx有限责任股东出资情况:注册资本20万元实收资本20万元本有限由一股东投资组建并依据《法》《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有限股东决定确定:李某任本有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李某任本有限公
股东资格问题小结 一自然人(一)党政机关1公务员《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成为股东的虽然公务员不能因个人营利目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但是可以根据上级的决定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包括担任董事监事经理职务)【百润股份公务员持股转给其
有限股东决定根据《法》及章程有关规定股东决定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万元新增万元由股东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 年月日同时修改章程第四章第六条第七条股东签字:有限年月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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