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背书而取得票据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农业银行徐州淮西支行票据案分析 李顺章 案情梗概 2003年11月27日江苏常州华源雷迪斯出票兴业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承兑银行汇票三张金额均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4年5月27日收款人为出票人的下属上海分 收款人拟向徐州商业银行申请贴现该银行表示不向外地客户贴现收款人就找到徐州津浦煤炭与该办理了煤炭购销手续并将汇票背书给该12月3日该
第 PAGE 14页 共14页买新课X :考点 15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P400 )1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 2020 年 2018 年 2017 年案例分析题)( 1 )转让人是形式上的票据权利人从形式上享有处分权( 2 )转让人实质上没有处分权( 3 )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4 )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5 )受让人须付
第 PAGE 3页 共3页买新课:【 知识点二 】 票据权利的取得 1. 取得的方式( 1 )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①依出票行为而取得②依让与而取得③依票据保证而取得④依票据质押而取得( 2 )依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票据权利①依票据法上的规定取得如:被追索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②依其他法律规定取得如:因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 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
第 PAGE 3页 共3页买新课:【 知识点二 】 票据权利的取得 1. 取得的方式( 1 )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①依出票行为而取得②依让与而取得③依票据保证而取得④依票据质押而取得( 2 )依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票据权利①依票据法上的规定取得如:被追索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②依其他法律规定取得如:因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 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
第 PAGE 8页 共8页买新课X:考点 3 :票据权利票据责任与票据行为概述(★)( P394 )(一)票据权利概述1. 收款人 VS 持票人 VS 票据权利人如果票据没有发生背书转让收款人就是持票人同时也是票据权利人如果票据已经背书转让最后一个转让背书的被背书人是持票人同时也是票据权利人有时也根据字面含义(占有票据的人)使用持票人这一词此种情况下的持票人就不一定有
第9单元票据法律制度总则考点5:票据行为的代理(★)(P175)1票据代理的行为形态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必须在票据上以自己(而不是被代理人)的名字或名称作签章,且应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2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3越权代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考点6:票据权利的取得(★★★)(P174)1票据权利的种类(1
第四章 ( 3) 票据法律制度考情分析票据法律制度分值约为 5 分 卷涉及简答题的几率较高如果您以前学过票据法的相关内容再次接触会相对轻松复习时注意纠正既往留下的理解偏差如果您是第一次接触票据法请踏实从基本概念抓起可以借助票样辅助理解尽量不要直接死记硬背票据法的内容在您理解了之后并没有太多内容需要死记硬背单元框架第 9 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单元考点框架考点 33 :票据的种类(★)( P1
10 第二单元票据法律制度十、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二)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1按期提示2依法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3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十一、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1提示付款的期限(1
8 第四单元 票据行为三、承兑(2007年判断题;2008年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不定项选择题)【提示】只有远期商业汇票,才有承兑行为。其他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需“承兑”。1提示承兑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提示】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
35_付款请求权、追索权、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抗辩、伪造和变造︱基础班-郭守杰甲在与乙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承兑人为丁。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有(A乙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丙被吊销营业执照 C丁被依法宣告破产D丁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答案】CD1网上 \h 买新课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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