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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宜居宜业环境依据国家及陕西省的有关规定规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程是我省编制项目规划审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选择生活环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记录单项目名称 铜川锦绣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检查员 检查时间2011年07月28 日项目信息是否公开■ 是 □ 否 开发建设单位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施工单位 宝鸡雍兴建筑工程有限监理单位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建设地点 铜川新区长虹北路净水厂以东建设方式□ 集中新建 ■ 配建 □ 改建(扩建翻建) □ 收购 项目类
附件5: 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一增值税消费税报批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报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二)审批工作流程由区(分)局负责审批(另有规定除外)具体审批流程:(1)办税服务厅受理岗受理审核a.纳税
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作为一项解民忧顺民意的大事实事下大力抓实抓好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全市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99个38971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21.07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全部办结全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311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10.37(一)理顺工作机制我们连续三次调整充实安居办工作力量组建了三十余人的工作队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四个干的工作要求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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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文件财综〔2010〕613号关于印发2009年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物价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0〕20号)要求我们依据《2008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结合2008年安徽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编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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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绿化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数量(株)米径cm冠幅cm高度cm1贞楠10-12300-400600-70092杜英8-10150-200250-350263香樟10-12200-250300-400324广玉兰10-12250-300450-550205黄葛树A15-16200-300350-450246黄葛树B23-25200-300600-120057大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一基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 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注意: (1)强调自用的如果是出租出借则不免税 (2)强调本身的办公用地或公务用地如果单位用于生产经营也不免税 ★(3)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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