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确保游泳场所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的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和天然游泳场所) 本规范所称游泳场所是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运动训练健身比赛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确保游泳场所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现有的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和天然游泳场所) 本规范所称游泳场所是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运动训练健身比赛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每年夏季游泳是各类人群(老人青壮年儿童)首选的运动休闲消暑活动在各类游泳场所中人群高度聚集是夏秋季传染病传播的高危场所 因此游泳场所卫生状况一直是社会的热点问题每年的公共场所投诉案件中游泳池的投诉也占了很大的比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9667─1996代替 GB 9667─88Hygienic standard for swimming place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游泳场所的水质和游泳馆的空气质量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人工和天然游泳场所。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31 标准值3
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防止游泳场(馆)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游泳场(馆)洗浴场所二整治内容:按照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附表)的内容开展专项整治达到符合《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05号)要求三工作目标:全市范围内所有的游泳场(馆)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 标化分: 核定等级:单位名称:负责人:地址:联系: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 号项目评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卫生管理1.卫生许可证 ※有过期伪造涂改转让倒卖现象不予评定等级 2.亮证经营2卫生许可证未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扣2分 3.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2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未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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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第三条
云南省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 标化分: 核定等级:单位名称:负责人:地址:联系: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 号项目评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卫生管理1.卫生许可证 ※有过期伪造涂改转让倒卖现象不予评定等级 2.亮证经营4卫生许可证未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扣4分 3.卫生
厦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 标化分: 核定等级:单位名称:负责人:地址:联系: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 号项目评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扣分得分备注卫生管理1.卫生许可证 ※有过期伪造涂改转让倒卖现象不予评定等级 2.亮证经营6卫生许可证未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扣6分 3.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2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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