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研究摘要: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其对人类有特殊的危害性确立环境责任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一项基本措施是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要手段一环境责任的界定 关于环境责任的定义《责任法》专章规定环境污染责任尽管只有4条但这是立法首次突出肯定环境责任在立法中的独立地位该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责任由此可以看出
责任法适用研究 ——关于第七章的问题思考摘要: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从立法技术上来体现的还应该其实际在实践领域中起到的作用即使一部很好的法律他也会在不断变化的社会当中遇到一些问题模糊规定(当时医疗水平)以及举证责任在实务中经常存在的问题本文指出采用鉴定制度的科学构建能够合理解决这两个问题从而促进促进该新法的适用关键词:责任法 医疗水平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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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责任之研究提要:未成年人责任这一课题作为民事责任研究领域的一部分少有文章对之进行分析然而就司法实践来说该课题所涉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实有研究之必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未成年人责任制度中未成年人行为的构成要件监护人的归责原则公平原则的适用等问题的分析认为现行法律规定应予完善完善的途径为借鉴德国及我国台湾民法的有关规定以未成年人有无识别能力作为未成年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标准建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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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法》对环境诉讼有何作用日期:2010-01-07??:杨素娟??来源:中国环境报第3版 新近颁布的《责任法》将污染环境导致他人遭受人身权财产权受害的情形列为特殊民事的类型予以专章规范那么《责任法》将为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与诉讼起到什么作用呢 结束了我国因《民法通则》与《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规定不同而存在的立法冲突司法审判难以适用的局面统一了立法明确了环境
《责任法》规定的无过错责任:①无限人致损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2条)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4条)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5条)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法》(以下简称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我国民法典的又一部重要支撑性法律该法的实施必将全面影响到民事关系的方方面面责任法是民事基本法是人们维权的行动指南对网络产品质量医疗纠纷动物伤人等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形成诸多创新对保障人权明确责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责任法调整的是(D)A健康权B监护权C用益物权D选举权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责任法调整的是(B)A劳动法律关系B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D税收关系3.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责任这说明责任的(A)A独立性B无形性C专有性D法律确认性4.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
污染环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裁判要旨 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就其损害事实进行举证而被告应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案情 被告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南靖分(以下简称南靖分)及原告张德新吴小健于2001年间分别购买了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29号荆江小区A-701室702室703室并分别取得房产权证南靖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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