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一事项名称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申请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三办理材料(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零售)(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情况的自查报告(四)近12个月以来有无发生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情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一受理(1个工作日)(一)责任部门:政务中心 受理:0730--8882167传真:0730--8882167 :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themegallery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LOGO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sjzsxzspj.gov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门店及单体)一项目名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门店及单体)二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管理办法(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原则》三收费:按《关于我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499号)执
申请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首次重新)事项的审批办理指南一事项名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首次重新)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驻区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四 行政审批条件无五申请材料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不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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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申请单位: (公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受理部门:受理日期: 年 月 日温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填 报 说 明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
表1受理编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拟办企业名称: 大药房 申请人: 填报日期: 2015年01月 20日 受理部门: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填 报 说 明1申办人完成企业筹建工作后填写封面和表1报受理审查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2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3报送申请审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情况应附执业药师注
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有关要求制订一杭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并由市GSP认证办公室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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