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条款太保深圳 l 11 总则 l 22 保险责任 l 33 责任免除 l 44 赔偿处理 l 55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l 66 其他事项总则 第一条 凡领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共营业场所均可投保本 保险 l 00 ↑Top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 保险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火灾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自由投保模式下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投保火灾责任险的需求达不到保险人的最小供给规模如图1表现为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没有交点所以公共场所火灾责任险的需求者和供给者难以达成交易此时社会福利为0国家强制保险后公共场所的总数量为家的经营者都投保 图1 公共场所火灾责任强制险的社会福利分析 1.公共场所火灾责任风险保障资金的筹集机制首先公共场所经营者向具有资格的商业保险购买火灾责任险缴纳
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的餐饮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 第三条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餐饮服务场所内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下列责任或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且在本保险期限内由受害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
中国人民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对象第一条 凡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的餐饮单位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二条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餐饮场所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下列责任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第三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人身伤亡(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火灾责任保险附加雇员人身损害责任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的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包括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火灾责任保险附加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该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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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与火灾预防 近年来随着城市现代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人们消费和娱乐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快速发展起来各类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发展迅猛盲目无序无章可循安全管理严重滞后许多地方存在较多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目前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形势严峻场所的位置设置不当不按规范进行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经营业主忽视消防安全管理等隐患是导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保险(B)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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