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专升本总结教材:《民法学》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 法律出版社 识记:对所列知识要求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理解:对所列知识要求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应用:对所列知识要求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应用一识记的内容1民法的概念(4页)调整对象(8页)渊源(16页)和效力(17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民法总则 主体(自然人法人合伙国家)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内容(权利义务责任)变动 (产生变更消灭) 事件 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民事法律事实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2请求权: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3权利能力即人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4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的消息达2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经利害关
民法总论复习民法笔记第一章民法概述1. 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注:土地承包合同不是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法人 D.社会团体 AC本题考民事主体的登记 《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
民法总论复习提纲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结构以民法通则的体例与内容: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为体例框架借鉴各国民法典先进经验考虑我国民事司法实践状况我国未来民法典宜采用七编制附则内容可以在民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第一编 总则《德国民法典》设总则编以作为民法共同适用的纲要为民法适用规定了共同准则我国未来民法典也宜设总则编将民法共同适用规则确定下来另一方面为适应民事主体制度发展的客观要求应将民
民总题型115个单选2名词解释3简答4论述民总重点第一章导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能力民事权利第三章自然人:人格权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死亡制度第四章法人:法人的分类法人的住所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物的分类第六章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要件(成立和生效)条件和期限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无效和撤销)第七章代理: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滥用代理权第八章诉讼时效:时
民法笔记第一章 民法概述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平等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的主体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内容看主体是否平等要看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这也说明民法是私法而非公法公法:主体不平等??宪法关系行政法关系私法:主体平等主要指的就是民法社会??政治国家 客观存在有管理强制等关系市民社会??观念上存在无身份差别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在我国主要是民法通则实质意义
[民法晨练]下列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的特征的是A主体出于平等地位B大都是等价有偿的C与其主体不可分离D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发生的BD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主体不可分离并且存在于平等主体之间民法中人身关系除了婚姻关系收养关系发生基于当事人自愿外其他都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当事人意思表示无关 【再战民法】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想得到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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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法律关系2.请求权3.权利能力4.宣告失踪5.委托授权行为6.诉讼时效二判断题1.在我国判例是作为民法的正式渊源存在的( )2.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4.在中国任何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经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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