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诉法专题:合议制度 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上单数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评议裁判的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 1第一审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 2第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再审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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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答疑精华之民事诉讼法专题 索引: 1.再审与发回重审 2.投资权益的冻结 3.参与分配的条件 4.练习一题 5.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6.真题解析一题 7.民诉二审对一审遗漏的诉讼请求和提出的新的诉讼的解决 8.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经传唤不到庭或在诉讼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后果 9.本证与反证 10.法的效力等级民事诉讼法专题 1.【问题】再审与发回重审有什
(2011年) 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单选第35题)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答案】C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解析】选项A错误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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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独任制审理问题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独任制审理问题 审理 1独任制审理 2法庭调查和辩论可以交叉进行 ※3开庭方式: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民诉司法解释》第259条) 4开庭次数: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简易规定》第23条) 5调解 【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专题讲座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诉讼管辖7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的管辖协议
2009年司法考试民诉选择题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36.甲起诉要求乙交付货物被告乙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
2011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试题必背法条 复习司法考试的考生都知道重点法条复习是民事诉讼法复习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考试大网的小编帮您整理了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必背法条方便大家复习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考试民法中监护制度问题精讲 o 司法考试 t _blank 司法考试 ziliaominfa o 民法 t _blank 民法中监护制度问题: 【例题·单选题】 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2013-3-2)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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