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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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6-01-06字号:【 javascript:void(0) 大? javascript:void(0) 中? javascript:void(0) 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1?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已于 2002 年 3 月 15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2 年 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8 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 长 骆 琳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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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张玲 2675017 26759392675017@2012516申报窗口申报窗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修改规章名称: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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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解读修订的必要性关键词:不适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促进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推动安全监管部门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之处关键词:过于频繁一是规定职业病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过于频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使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用人单位的申报及时掌握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最新情况但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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