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_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留置权 ︱ 基础精讲班-黄洁洵 \* MERGEFORMAT5 网上 第8单元 质权与留置权? 单元考点框架考点33:动产质权(大纲要求:掌握)(P199)1什么是动产质权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2质押合同(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
权利质权 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 质权特点 (1)必须是财产权 (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 (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 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的设立 (一)设立书面合同 (二)交付标的物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13 讲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考点】动产质权提示:质押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一、动产质权的概念★ 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情形】张三跟王五借款 10 万元,约定由李四将自己的小汽车出质给王五 【对比】抵押权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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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08 讲质权、留置权 高频考点 11:质权(★★)【近四年出题频率】2018 年单选题、多选题;2019 年多选题;2020 年判断题【主要命题方式】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关键考试内容及典型例题】(一)动产质权一般情况 质权自交付时设立,质押合同成立时生效 第三方监管 监管人受债权人委托并实际控制货
?第5单元? 其他担保方式?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动产质押(★★)(P223)1设立(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2)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提示1】质押担保的范围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抵押权定义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抵押权的保全: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
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5页?第9单元? 质权与留置权?考点框架??考点32:质权(★★)(一)质权的设定(P74)1.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2.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3.权利质押的设立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质权
24_抵押权(3)、质权和留置权(1 ︱ 基础班-郭守杰 \* MERGEFORMAT6 网上 考点07:抵押物的出租(★★★)(P191)1先出租后抵押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相关链接1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相关链接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
24_抵押权(3)、质权和留置权(1 ︱ 基础班-郭守杰 \* MERGEFORMAT9网上 考点07:抵押物的出租(★★★)(P191)1先出租后抵押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相关链接1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相关链接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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