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第 PAGE 1 页买新课X:第 04 讲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知识 第二章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知识一物(一)物权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和权利1 . 物:首先不是所有看得见或摸得着的都是法律中所称的物比如太阳汽车尾气其次不是所有看不见摸不着的就不是法律中的物如电热气法律上的物主要是有体物也包括一些特
【考点 08】支票(★★)(P205)1.出票行为的绝对记载事项(1)绝对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属于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如果出票人记载了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条件该支票无效(3)票据金额必须是确定的金额如果票据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票据无效(4)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5)票据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1 讲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物的客体【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物的属性的是()。 A有体性B排他性 C可支配性 D非人身性『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物,是指人们能够支配和利用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物须具有客观物质性,系属有体物,且可为人们支配和使用。人体虽具物理属性,但基于人性尊严的考量,活人的身体并不属于物。 【单选题】下列关于物的说法中,错误
第二节物权变动一、物权变动的原因(3级)(2008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案例分析题)类型具体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必须公示)买卖、赠与、互易、抵押、质押等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需公示)①事实行为: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②继承或受遗赠: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③法律文书/征收决定:自法院或仲裁委的法律
第1单元物权法的基本概念考点4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案例】某叔侄二人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侄子在未满足叔父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擅将祖宅售予第三人,叔父有权宣告买卖无效。后侄子在未告知其叔父的情况下,将祖宅高价售予不知情的第三人王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解析】由于法律并未将此类优先购买权规定为物权,叔侄二人的约定仅具有
第 PAGE 5页 共5页买新课X:2021注会经济法主观题演练班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考点一 】 动产物权【 知识点一 】 物权的取得涉及的考点:动产物权的取得原则【 案例 】 ( 2017 年 1 套) 4 月 7 日甲与自行车生产商丁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为甲提供 A 型号自行车 1000 辆总价 100 万元甲应于 4 月9 日 4
16_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2) ︱ 习题班-苏苏 \* MERGEFORMAT6 版权所有, 一、单项选择题21A以厂房做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0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一个月后又以该厂房做抵押,向乙银行贷款300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两个月后又以该厂房做抵押,向丙银行贷款100万元,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A到期不能还款,厂房拍卖所得价款为7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1_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2) ︱ 习题精讲班-黄洁洵 9购买最新网课请加号: 教材思考题解答与应用1物权的属性有哪些?物权的属性合同债权的属性物权是主体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合同债权作为请求权,其实现需要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予以配合物权是排他性的财产权,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相容的物权合同债权是相对性权利,原则上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物权的客体
11_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2) ︱ 习题精讲班-黄洁洵 8最新版课程购买添加号:203256902 教材思考题解答与应用1物权的属性有哪些?物权的属性合同债权的属性物权是主体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合同债权作为请求权,其实现需要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予以配合物权是排他性的财产权,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相容的物权合同债权是相对性权利,原则上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物权的客体
第二节物权变动三、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2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登记(1)登记规则登记生效总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抵押权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登记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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