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固定避难硐室培训演练制度一煤矿必须按照《安全规程》在矿井井下设置临时或永久性固定避难硐室并按照要求配套齐全二固定避难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物资器材等均能满足相应设计人数的安全避险和停留时限三每年应定期组织对固定避难硐室内各类物资器材设备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方面的培训让每位井下作业人员均会利用固定避难硐室进行安全避险四培训内容主要以固定避难硐室内的各类设备的操作求救信息的发出自身个体保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验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验收 避难硐室的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编制依据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关键词: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 HYPERLINK :.mtcy.ibnewsc1010 o 矿井 t _blank 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 HYPERLINK :.mtcy.ibn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编制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2005《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国家安全监
② 固定式避难硐室本矿井井田面积较大井下巷道较多井下井筒及5-2煤层煤门长度约1500m西翼大巷长度约900m根据《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暂行规定》设计在西翼大巷靠近5-2煤层煤门一侧设置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为矿井初后期大巷工作及其他零散人员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本矿井下最大班下井人数为63人除综采综掘炮掘工作面最大班工作人员外其余工作地点最大班人员总数为18人固定式避难硐室容纳人数按其余工作地点最大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验收标准2010-xx-xx发布 2010-xx-xx实施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验收标准1 适用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验收 1.2 避难硐室的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2 编制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
避难硐室救援装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主要负责人为本矿井避难硐室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保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资金投入矿井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避难硐室建设完善和管理保证健全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到位2避难硐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或安排就近岗位人员(救援硐室必须处于近岗位人员的视线听觉之内)看管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三班看管人员实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当
避难硐室管理与维护制度矿井在建立和完善紧急避险系统的同时应出台《紧急避险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规章制度的制定须遵守如下原则:1加强对永久避难硐室具体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避难硐室系统结构操作规程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做到专业化维护管理2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
各单位避难硐室管理责任制一技术管理中心责任制?1负责在编制矿井及采区设计中明确避难硐室的位置和规格并及时安排硐室的施工计划保证实现三同时?2负责审查避难硐室施工规程确保规程内容符合各项规定和设计要求?3监督避难硐室的施工确保硐室断面符合设计要求?4加强避难硐室的检查负责对失修硐室及相关巷道安排维护确保完好5负责提供避难硐室设计地点的地质严禁将避难硐室建设在地质构造地点?二机电科责任制?1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