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情况表 号:人社统EI1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8号有效期至:2014年11月填报单位名称: 年 月 单位:人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表单位名称(盖公章)单位住所(地址)长沙县 镇(街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批准文号)成立日期 年 月 日发证日期 年 月 日证照有效期(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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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办事指南 一新参保 (一)业务定义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 (二)受理范围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职工 2.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具有本市户口和《营运证》的城镇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 4.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知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缴费比例:单位按工资总额的 个人按工资总额的2个人帐户划入比例(以本人缴费工资总额养老金为基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元40周岁(含40周)以下人员41周岁以上人员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人员下岗职工:元个体劳动者:元基本医疗保险34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用人单位: 元月国家公务员补助3下岗职工: 元月统筹基金当年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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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审核工作宣传提纲 一执行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规定的标准执行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为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按本办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备案施行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简析——苏青 2011.09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日益规范其现实意义越来越明显而每个公民的度也越来越高养老保险政策的变动实施开始牵动每一个人的心2011年7月1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始标志着我国进入养老保险制度全民覆盖的新时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覆盖职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家比较熟悉不再赘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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