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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规程》 防治水部分)(2012)第六章 防治水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 煤矿企业 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 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第二百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定期收集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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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四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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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知识概述1安全检查的内容:《煤矿安全规程》2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 )井上下对照图3 )巷道面置图4 )采掘工程平面图5 )通风系统图6 )井下运输系统图7 )安全监测装备平面布置图8 )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入瓦斯等管道系统图9 )井下通信系统图       15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或硐室回风再进入其它采掘工作面或硐室的通风方式 危害:1)被串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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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修改之处第四百四十一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回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一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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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煤矿安全规程》针对2010版修改条文对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   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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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 .瓦斯防治 .突出防治 .安全监控胡能应2009年1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 .瓦斯防治 .突出防治 .安全监控第二章 通风和瓦斯第一节 通 风第一百条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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